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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查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行为

2016-05-23 15:18:49 来源:

 

保监会查处非法销售境外保单行为

 

2016年3月21日,互联网上的一则香港保险产品广告。 津闻/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丁锋)香港保险的火爆,催生出各种销售乱象。财新记者独家获悉,保监会于5月13日向各地保监局发文,要求查处非法在境内销售境外保单的行为。而香港保监处也正在研究出台两项关于内地客户在港投保的相关措施。

近年来,内地客户赴港买保险的热情骤升,对于境外保险公司而言,来自内地的新增客户中很大一部分均来自第三方转介。

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一些香港保险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或某个代理人,采取在国内设立一个理财公司或者是财富管理公司、或者是与内地保险中介机构进行合作的方式,对境外保险产品进行推销。这些财富公司会向国内有保险需求的人提供方案,具体签单行为,则是内地客户到香港之后由特定的经纪公司负责后续选择签单工作。

然而,这种通过内地第三方介绍客户的销售方式实际上处于“灰色地带”。根据中国《保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不得在中国境内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因此,境外保险机构的推销人员或代理人,在未取得合法的保险代理资格和执业资格在内地销售保险是一种违法行为。

香港也有类似规定。目前,香港保险代理人或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均需要通过一定的从业资格考试才可进行销售行为,并且实际上只能在香港境内推销相应产品,不能去内地销售香港的保险产品。然而,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也难以深究其内地客户在内地所通过的销售渠道或销售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资质。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大陆客户自己去香港买保险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一个境外保险机构设立的理财公司在内地以开座谈会等各种方式宣传香港保险,尽管需要投保人亲自去香港签单,但这个行为实质上已经购成境内销售境外保险产品,是违规的。保监会这个发文也主要是为了打击这种行为。”

与此同时,因香港保险中介销售风波,近期香港保监处正在研究在港投保的内地客户须签署一份重要资料声明书,以保障投保人权益。据香港《信报》报道,该计划预计下半年实施,目的是为了让客户清楚销售须于香港进行并提示风险。同时,保监处将向保险公司就内地投保人的反洗钱措施进行专项实地审查。立法会议员陈健波指两项措施将有助香港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保障范围广、保额高、收益率高、保费低”,通常被认为是香港保险优于内地保险产品的几个主要因素。但据财新记者了解,香港保险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被夸大,而内地客户赴港购买保险的背后,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保障与投资,更是追求境外投保的避税、避险等特殊功效,借助境外保险产品,进行家族信托、遗产信托安排,达到转移资产的目的。(详见 《财新周刊》 2016年第14期报道“香港保险魅惑”)

香港保监处的数据显示,2015年内地客户赴香港投保保费的总额达到316亿港元,约占当年香港个人业务的总新增保单保费(1309亿港元)的四分之一;而在2010年,这个数字还仅为44亿港元,当时香港向内地访客发出的新增保单,仅占当年个人业务的总新增保单保费的7.5%。投保额在五年间增长了7倍。

2016年年初,受外汇管制要求,内地相关部门开始收紧赴港购险通道。2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和中国银联对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保险类商户单笔交易金额进行限制。3月11日,在港中资保险公司中银人寿暂停内地人士使用银联信用卡或银联户口通过“通联支付”缴交保费。此后不久,外管局公开提示,居民到境外购买人寿险或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存在风险,因为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对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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